2017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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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6日下午14時(shí),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(huì )在公司一樓會(huì )議室以現場(chǎng)投票和網(wǎng)絡(luò )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(kāi),參加本次股東大會(huì )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24人,代表公司股份328,572,401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.0356%,其中,現場(chǎng)出席會(huì )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4人,代表股份328,309,380 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0.9867%;通過(guò)網(wǎng)絡(luò )投票方式參加會(huì )議的股東10人,代表股份263,021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.0489%。
會(huì )議由董事長(cháng)郭現生先生主持,公司部分董事、監事及董事會(huì )秘書(shū)出席了會(huì )議,公司總經(jīng)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(huì )議。
會(huì )議審議通過(guò)了《2012年度董事會(huì )工作報告》、《2012年度監事會(huì )工作報告》和《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》等15項議案,并聽(tīng)取了獨立董事《2012年度述職報告》。
經(jīng)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(wù)所律師見(jiàn)證,認為:本次股東大會(huì )的召集、召開(kāi)程序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(huì )規則》和《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規定;會(huì )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(huì )議人員的資格合法、有效;會(huì )議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、有效。